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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医院报销学生医疗费的通知

日期:2026-04-13 点击数: 来源:

经校医院转诊去上级医院就诊的学生:

根据工作安排,校医院将开展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。本次报销期限为2025年12月6日-2026年3月31日,请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,到所在校区校医院报销医药费,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:

一、符合报销医药费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医疗证(转诊证明),门急诊病历,门急诊医药费票据,医药费费用的明细单注:带医药票据专用章(收讫)的纸质版发票和医药费费用明细专用章的纸质版明细!开电子发票的学生,同时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一份,500元以上电子发票需提供“票据查验结果”,查验网址请搜索: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)

二、因校医院各校区实行无现金支付,请各位报销的同学提供本人的银行账号、姓名、开户银行名称、开户银行行号(请咨询开户银行,务必准确)。新民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统一下发的本人银行账号,姓名,开户银行行号(请咨询开户银行)

三、各校区学生报销时间:

(一)校医院(中心校区三楼会议室)

4月 23日下午1:00—3:30

4月 24日下午1:00—3:30

(二)南岭校区医院

4月21日上午8:30—11:00

(三)朝阳校区医院(临时地址:解放大路与同志街交汇处西南侧,红色三层小楼内)

4月22日上午8:30—11:00

(四)南湖校区医院

4月20日上午8:30—11:00

(五)和平校区门诊部

4月21日上午8:30—11:00

(六)新民校区医院(报销期限:2026年1月1日-2026年3月31日

4月21日上午8:30-11:00

4月22日上午8:30-11:00





校医院      

2026年4月13日